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,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现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“代表接待日”活动安排如下:
一、接待地点
市人大常委会代表接待室(B321)
二、接待安排
时 间 | 常委会领导 | 参加委、室 | 牵头委室 |
4月27日 | 孟红梅 | 社建委 | 代工委 |
5月27日 | 李增武 | 办公室 | 代工委 |
6月22日 | 何均龙 | 法工委 | 代工委 |
7月27日 | 李建平 | 环资委、财经委 | 代工委 |
8月27日 | 杨云秀 | 教科文卫委 | 代工委 |
9月22日 | 李增武 | 办公室 | 代工委 |
10月27日 | 孟红梅 | 社建委 | 代工委 |
11月27日 | 何均龙 | 法工委 | 代工委 |
12月22日 | 李建平 | 环资委、财经委 | 代工委 |
三、接待须知
(一)受理范围
1.选民与群众对市人大机关、“一府一委两院”有关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
2.选民与群众围绕全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切的问题,提出建议或意见;
3.选民与群众对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提出意见。
(二)不受理范围
1.涉及解决本人或者其他个人问题的;
2.涉及诉讼、行政复议、仲裁的;
3.属于学术探讨、产品推介的;
4.没有具体内容的;
5.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。
各位选民群众如有意见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反映,可在接待日前3天联系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予以安排。
联系电话:0979-8481301 联系人:张媛祺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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