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接受胡文娟、杨来禄、党增加、谢建华、
郭贵恩辞去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
职务请求的决定
(2026年9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)
根据本人辞呈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的有关规定,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:接受胡文娟、杨来禄、党增加、谢建华、郭贵恩辞去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。报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
关于接受胡文娟、杨来禄、党增加、谢建华、郭贵恩辞去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
关于接受胡文娟、杨来禄、党增加、谢建华、
郭贵恩辞去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
职务请求的决定
(2026年9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)
根据本人辞呈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的有关规定,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:接受胡文娟、杨来禄、党增加、谢建华、郭贵恩辞去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。报格尔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