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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尚兴琪等职务任免的通知

市人民法院:

经2025年9月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,任命:

尚兴琪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河东人民法庭庭长;

王海燕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;

孙修乙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
强燕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
张婧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
李欣蔚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
免去:

熊静姝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;

马锦萍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东人民法庭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
陈歌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
高雪婷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