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人民法院:
经2025年9月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,任命:
尚兴琪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河东人民法庭庭长;
王海燕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;
孙修乙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强燕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张婧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李欣蔚为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免去:
熊静姝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;
马锦萍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东人民法庭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陈歌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高雪婷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